干部监督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以《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从几年来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积极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干部监督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在整个干部工作中属于较薄弱环节。近年来各级组织对干部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完善了干部监督领导,明确监督责任,健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监督的大环境、大气候还没有形成。对于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人曾形象地归纳为四句话:上级监督下级“雾里看花”,同级监督同级“望而却步”,下级监督上级“纸上谈兵”,群众监督干部“水中望月”。少数一些主要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一提监督就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是有意找毛病,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监督。作为一般干部群众来讲,有的碍于情面,不愿监督;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知情较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尤其是单位的主要领导,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权力太大了,群众不愿监督、更不敢监督。
2、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不够强。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如何实行符合其特点的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在一些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如在对双重管理的干部的监督上,作为主管的上级领导机关来讲,平时接触比较少,对其工作情况,特别是生活圈、社交圈了解的比较少;而作为协管的地方党组织来讲,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比较多,但缺少有效的制约措施。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不能适应干部队伍结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领域发生的新变化。
3、干部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方面还处于无章可循。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继措施。如违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纪律等行为,作为推荐、考察、任用决定人员,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责任怎么追究。特别是有些制度规定的不够具体,缺乏量化、可操作性不够强。
4、履行干部监督的职责还不够到位。有些领导遇事息事宁人,有些明确看到了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问题明明已很严重,却宽容有加,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同志尖锐地指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这样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损失,也害了同志。
以上问题的存在,最根本的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不强,对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监督的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监督是新形势、新任务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是防止和消除各类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从而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努力把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对策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探索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拓宽渠道、完善措施,强化上级对下级、班子成员内部、群众对干部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管理。
1、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既是上级的工作职责,也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从多年的工作实践看,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监督的责任需进一步明确,监督的方式有待创新等等,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一要明确监督责任,实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制。一是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对下级的管理监督责任。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监督干部就是爱护干部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全面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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